金融監管總局:銀行保險機構應制定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
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制定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悉,《辦法》主要特點包括:
一是落實數據安全責任制。明確銀行保險機構黨委(黨組)、董(理)事會對本單位數據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數據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數據安全的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二是明確數據安全歸口管理部門。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指定數據安全歸口管理部門,作為本機構負責數據安全工作的主責部門,承擔制定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建立維護數據目錄、推動數據分類分級保護、組織開展風險監測、預警及處置等職責。
三是將數據安全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明確管理流程,主動評估風險,對數據安全風險進行有效監測,防止數據破壞、泄露、非法利用等安全事件發生。風險管理、內控合規和審計部門定期對數據安全開展審計、監督檢查與評價。
四是強化數據安全評估。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開展相關數據處理活動時,應事先開展安全評估。根據數據處理目的、性質和范圍,分析數據安全風險和對數據主體權益影響,評估數據處理的必要性、合規性及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五是建立數據安全保護基線。將數據納入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對存放或傳輸敏感級及以上數據的機房、網絡實施重點防護,在數據全生命周期內采取有效訪問控制管理措施,采用安全有效的傳輸方式保障數據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金融數據具有高價值和高敏感性,金融數據安全與國家安全和金融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近年來,銀行業保險業數字化變革加速演進,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涌現,數據合作共享日益頻繁。與此同時,金融領域面臨的數據安全風險形勢復雜嚴峻,也給金融機構數據安全管理帶來新的挑戰。對此,有必要充分發揮監管的“指揮棒”作用,通過強化政策要求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壓實主體責任,完善內部機制,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措施加強數據安全保護,確保客戶信息和金融交易數據的安全。
記者留意到,數據分類分級方面,《辦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制定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建立數據目錄和分類分級規范,動態管理和維護數據目錄,并采取差異化的安全保護措施。在數據分類方面,對機構業務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獲取、產生的數據進行分類管理,具體類型包括客戶數據、業務數據、經營管理數據、系統運行和安全管理數據等。在數據分級方面,銀行保險機構應根據數據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將數據分為核心數據、重要數據、一般數據,其中一般數據細分為敏感數據和其他一般數據;當數據的業務屬性、重要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生變化,導致安全級別不再適用的,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此外,《辦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自身發展戰略,制定數據安全保護策略;根據數據處理目的、性質和范圍,按照法律法規和倫理道德規范要求,對相關數據業務處理活動進行安全評估,分析數據安全風險和對數據主體權益影響,評估數據處理的必要性、合規性及防控措施的有效性;收集數據應堅持“合法、正當、必要、誠信”原則,明確數據收集和處理的目的、方式、范圍、規則,保障收集過程的數據安全性、數據來源可追溯;在數據集團內部共享的過程中,應建立總行(公司)與其子公司數據安全隔離的“防火墻”,并對共享數據采取有效保護措施;《辦法》還對數據加工、委托處理、共同處理、數據轉移、數據跨境等具體的數據處理場景分別提出了相應安全管理要求。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辦法》單獨設置“個人信息保護”章節,以進一步落實《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上位法要求,體現保護消費者信息和權益的政策導向。主要規定包括:銀行保險機構處理個人信息應按照“明確告知、授權同意”的原則實施,并限于實現金融業務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處理、共享和對外提供個人信息時,應當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并取得必要同意。不得以個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處理個人信息屬于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在開展涉及對個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時,應當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委托第三方處理個人信息時,應明確受托人對個人信息的保護義務、保護措施和期限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的,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監管部門報告。
《辦法》將數據安全事件根據影響范圍和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要求機構建立內部協調聯動機制和外部服務商、第三方機構的報告機制。銀行保險機構應在數據安全事件發生2小時內向總局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并在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提交正式書面報告。發生特別重大數據安全事件,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立即采取處置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屬地公安機關、金融監管機構報告。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每2小時將處置進展情況上報,直至處置結束。數據安全事件處置結束后,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將事件及其處置的評估、總結和改進報告報送屬地監管部門。
(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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