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高度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1名安全員
中新網12月5日電據交通運輸部網站5日消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近日印發《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其中提到,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備1名駕駛員或運行安全保障人員(以下統稱“安全員”)。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自動駕駛汽車原則上隨車配備安全員。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有條件自動駕駛汽車、高度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備1名安全員;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區域運營時可使用遠程安全員,遠程安全員人車比不得低于1:3。(中新財經)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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