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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依法規制科技創新領域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

上海證券報    2025-01-07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聚焦涉科技創新審判中的突出問題,提出25條共計98項切實可行的政策舉措。

  意見提出,依法規制科技創新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助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統籌處理專利與標準關系,助推科技創新領域國家標準體系建設;深化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司法合作,助推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還提出微觀層面科技創新領域的金融糾紛、涉外糾紛兩類具體案件的審判規則指引。

  意見明確,實施確保司法保護強度與科技創新程度相協調的司法政策,完善專利授權確權行政訴訟審理標準。同時,從工業設計、數字經濟、商業秘密、重點領域四個方面提出了科技創新成果的司法保護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回應新質生產力市場化產生的新問題,依法承認和保護新類型創新利益。加強對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等產業科技成果司法保護,引導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加大種業、醫藥、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

  意見還從確定科技成果權益歸屬、審理技術合同糾紛、優化創新主體運作機制、保護科技人員正常合理流動和履職五個方面對依法加強科技創新主體司法保護明確裁判規則。

  意見提出,充分發揮保全措施、先行判決等制度效能,確保創新獲得充分及時保護;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讓侵權行為付出更大代價;從規制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濫用訴權、打擊科研造假等方面依法打擊遏制阻礙創新行為,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

  郃中林表示,依法加強科技創新行為保護力度,堅決打擊遏制各類侵權行為。充分發揮發明專利等技術類案件集中審理優勢,積極運用訴訟保全、懲罰性賠償等救濟手段,顯著提高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讓“真創新”受到“真保護”,“高質量”受到“嚴保護”。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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