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云課堂-全面注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采用直接方式定價的,發行價格有什么要求?
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采用直接定價方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向交易所報備的發行與承銷方案應明確,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不得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已經或者同時境外發行的,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發行人境外市場價格。
如果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擬定的發行價格高于上述任一值,或者發行人尚未盈利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采用詢價方式發行。
相關推薦
- 免責聲明
- 本文所包含的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看法,不代表新火種的觀點。在新火種上獲取的所有信息均不應被視為投資建議。新火種對本文可能提及或鏈接的任何項目不表示認可。 交易和投資涉及高風險,讀者在采取與本文內容相關的任何行動之前,請務必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最終的決策應該基于您自己的獨立判斷。新火種不對因依賴本文觀點而產生的任何金錢損失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