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汕特別合作區條例》11月1日施行
9月27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東省深汕特別合作區條例》(簡稱《條例》)。
《條例》明確,深汕特別合作區(簡稱“合作區”)范圍包括汕尾市海豐縣鵝埠、小漠、鲘門、赤石四個街道,將設立合作區管委會管理。深圳市將以所屬經濟功能區的標準和要求,負責合作區開發、建設、管理和服務等工作,給予合作區政策和資源支持,及時解決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并加強對汕尾市的輻射、帶動作用。
《條例》將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合作區將專設管委會,建立容錯免責機制
區域協調發展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深汕特別合作區是廣東省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創新區域合作模式作出的重要部署,對于探索解決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合作區將設立合作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合作區管委會)負責合作區的具體工作,行使相關行政管理職權。合作區范圍內鵝埠、小漠、鲘門、赤石街道有關管理機構由合作區管委會管理。
據介紹,合作區管委會將組織編制詳細規劃,報深圳市政府審批;負責合作區自然資源相關事項的管理,涉及國家、省或者深圳市權限的,應當報深圳市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值得一提的是,合作區將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在合作區進行的改革創新試驗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合作區戰略定位和任務要求,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合作區國民經濟規劃納入深圳市國民經濟規劃體系
根據《條例》,深圳市將以所屬經濟功能區的標準和要求,負責合作區開發、建設、管理和服務等工作,給予合作區政策和資源支持,及時解決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并加強對汕尾市的輻射、帶動作用。
未來,合作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納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深圳市政府將加大對合作區的財政支持力度,推動合作區經濟社會發展。合作區將根據國家、省、深圳市產業發展政策提出產業發展重點,建立項目管理、評價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汕尾市應當積極配合做好各項工作,為合作區加快體制機制調整和開發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并通過合作區加強創新合作、聯動發展,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同時,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合作區的支持和指導,依法推進合作區體制機制創新完善,并統籌、協調合作區與汕尾市的區域合作事項,推動合作共享和發展。
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合作區產業王牌
《條例》明確了合作區的產業發展重點、產業集群發展等要求。
其中,《條例》支持合作區符合規定條件的區域享受省產業轉移政策,加強對合作區相關產業發展的扶助和支持。深圳市政府也將合作區產業發展統籌納入深圳市重大產業空間布局。
同時,合作區管委會將組織編制和實施合作區產業發展規劃,可以制定土地、資金、生產要素、服務等保障制度,依法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予以政策支持。
根據《條例》,合作區將建設以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導的現代化產業體系,重點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機器人、新能源、節能環保、新材料、海洋經濟等產業集群。應當推進高端現代服務業發展,重點提高金融服務、智慧供應鏈、數字創意、智慧教育、智慧醫療等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水平,促進制造業和服務業深度融合,構建現代城市公共服務體系。
合作區已設集體人才專戶,解決引進人才的落戶問題
《條例》要求,深圳市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合作區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例如,推動深圳市示范學校支持、參與合作區幼兒園、中小學校、高等學校等的建設,提高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綜合水平和質量;推動深圳市屬醫院支持、參與合作區內醫療機構建設,提升醫療保障水平。
此外,深圳市政府還將根據合作區發展需要和公共財政承受能力,統籌政府資金和鼓勵社會資本支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條例》也支持合作區接入省及深圳市相關政務管理系統,給予合作區獨立賬戶。
為進一步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深圳市將支持合作區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制定積極、開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強人才綜合服務與保障,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合作區將制定有利于各類人才干事創業、扎根奮斗的人事和住房等政策,報深圳市政府批準后實施。目前,合作區已設立集體人才專戶,解決引進人才的落戶問題。
產業輻射,推動汕尾市實現跨越式發展
《條例》的相關規定都突出了區域協調發展,特別明確了深圳市和汕尾市應當建立合作區發展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區域協同和融合發展,強化合作區產業、經濟、科技、人才、資源等方面的輻射帶動、拓展延伸作用,推動汕尾市實現跨越式發展。
產業轉移和帶動上,深圳市、合作區與汕尾市建立健全產業協同發展機制,加強產業對接合作和聯合招商引資,支持汕尾市規劃建設產業拓展區和承接深圳市產業轉移,合作拓展區域產業鏈條,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生態協同發展。
交通網絡建設上,《條例》支持建設合作區與深圳市之間的軌道交通、公路、港航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并加強與汕尾市交通網絡體系的協調對接,助力提升區域交通水平和質量。
共享共商上,深圳市、汕尾市協商建立合作區收益共享機制,具體由省政府指導深圳市、汕尾市共同協商確定。深圳市、合作區應當加強與汕尾市的溝通協調,對合作區內涉及汕尾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事項,應當征求汕尾市意見。
(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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