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易方達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準予易方達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4]1815號)進行募集。
2.本基金為交易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指數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托管人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登記結算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4.本基金將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進行發售。本基金的投資人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2種方式(本基金暫不開通網下股票認購),其中網下現金認購的日期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網上現金認購的日期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金認購時間作出調整,本公司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5.網上現金認購是指投資人通過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系統以現金進行的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是指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以現金進行的認購。
6.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如投資者需要參與網下現金或網上現金認購,應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只能進行本基金的現金認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如投資者需要參與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則應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
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礙。投資者已提交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如已過有效期,請及時辦理相關更新手續,以免影響認購。投資者在認購時還應遵守銷售機構有關反洗錢的相關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戶身份信息與資料。
7.本基金的認購費用或認購傭金不超過認購份額的0.80%。
8.募集規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8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認購費用,下同)。
在募集期結束后,認購累計有效申請份額總額超過80億份(折合為金額80億元人民幣),基金管理人將采取全程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規模的有效控制。當發生比例確認時,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比例確認情況與結果。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申請確認比例=80億份/有效認購申請份額總額
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份額=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份額×認購申請確認比例
“有效認購申請份額總額”、“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份額”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認購費用。
當認購發生部分確認時,認購申請確認份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將按照認購申請確認比例對每筆有效認購申請份額進行部分確認處理,因對每筆認購明細處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終確認的累計有效認購份額(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認購費用)可能會略微超過80億份。最終認購申請確認結果以本基金登記結算機構的記錄為準。
9.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10.網上現金認購單一賬戶每筆認購份額需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最高不得超過99,999,000份。投資人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認購份額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認購份額須在10萬份以上(含10萬份)。在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內,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11.網上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投資人可以在當日交易時間內撤銷指定的認購申請。網下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如需撤銷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12.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登記結算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機構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條件的,本基金基金份額可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關事項將另行公告。
14.本公告僅對易方達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本公司網站(www.efunds.com.cn)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易方達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5.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efunds.com.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6.各發售代理機構辦理認購業務的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參照各發售代理機構的具體規定。
17.在發售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的發售代理機構外,如增加其他網下發售代理機構,將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18.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18088)及直銷中心專線電話(020-85102506)咨詢購買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20.基金募集期結束后,基金管理人確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名單,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部門認可后,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購贖回代理券商的投資人只能進行本基金的二級市場買賣,如投資人需進行本基金申購贖回交易,須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到申購贖回代理券商。
21.指數編制方案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指數。
(1)樣本空間
指數樣本空間由滿足以下條件的科創板上市的股票和紅籌企業發行的存托憑證組成:
1)上市時間超過6個月,除非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排名在科創板市場前5位且上市時間超過3個月;
2)非退市風險警示證券。
(2)可投資性篩選
過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額排名位于樣本空間前90%。
(3)選樣方法
1)對于樣本空間內符合可投資性篩選條件的證券,選取涉及以下人工智能相關業務的上市公司證券作為待選樣本:
為人工智能提供基礎資源:專用計算芯片、高性能計算機等設備;
為人工智能技術發展提供技術支持:云計算、大數據、機器視覺、語音語義識別等技術或服務;
人工智能應用領域:智能安防、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智能醫療、智能穿戴等領域。
2)在上述待選樣本中,按照過去一年日均總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選取排名前30的證券作為指數樣本。
(4)指數計算
指數計算公式為: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樣本的調整市值/除數×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證券價格×調整股本數×權重因子)。調整股本數的計算方法、除數修正方法參見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計算與維護細則。權重因子介于0 和1 之間,以使單個樣本權重不超過 10%。
有關標的指數具體編制方案等指數信息詳見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網站,網址:www.csindex.com.cn。
22.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于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且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其投資目標是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資于證券期貨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期貨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請認真閱讀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對投資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承擔基金投資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
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風險包括:本基金特有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稅收風險及其他風險等。本基金特有風險包括:(1)投資科創板股票的風險。包括科創板企業退市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監管規則變化的風險等;(2)指數化投資的風險,包括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標的指數成份股主要集中于人工智能主題公司的集中風險、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部分成份股權重較大的風險、標的指數發布時間較短的風險、標的指數編制方案帶來的風險、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標的指數值計算出錯的風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等;(3)ETF運作的風險,包括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基金交易價格與份額凈值發生偏離的風險、成份股停牌的風險、投資人申購失敗的風險、投資人贖回失敗的風險、申購贖回清單中設置較低的申購/贖回份額上限的風險、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申購贖回清單標識設置不合理的風險、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套利風險、基金分紅特殊安排的風險、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退市風險等;(4)投資特定品種(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資產支持證券、存托憑證等)的特有風險;(5)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等。
本基金的具體運作特點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投資本基金可能面臨的一般風險及特有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部分。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根據本基金現行適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贖處理規則,當日競價買入的基金份額,當日可以贖回;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當日可以競價賣出,次一交易日可以贖回。
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請認真閱讀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機構關于ETF的相關業務規則及其不時的更新,確保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清楚了解相關規則流程后方可參與本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及交易。投資者一旦認購、申購或贖回本基金,即表示對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所涉及的登記方式以及申購贖回所涉及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等相關的交收方式及業務規則已經認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進行募集,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存在單位份額凈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風險。
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基金投資人投資于基金有可能獲得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損失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表現的保證。
一、本次發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易方達上證科創板人工智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代碼:588730
認購代碼:588733
場內簡稱:科創AI
擴位簡稱:科創人工智能ETF
(二)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交易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指數基金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五)基金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六)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七)發售協調人
川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高新區交子大道177號中海國際中心B座17樓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區交子大道177號中海國際中心B座17樓
法定代表人:崔秀紅
聯系人:匡婷
聯系電話:028-86583000
客戶服務電話:028-86585518
網址:www.cczq.com
(八)發售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本基金將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進行發售。本基金的投資人可選擇網上現金認購和網下現金認購2種方式(本基金暫不開通網下股票認購),其中網下現金認購的日期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網上現金認購的日期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金認購時間作出調整,本公司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 ,任何人不得動用。
若3個月的募集期滿,本基金仍未達到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給認購人。
(九)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網上現金認購和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有效認購資金在登記結算機構清算交收后至劃入基金托管專戶前產生的利息,計入基金財產,不折算為投資者基金份額。
(十)認購費用
本基金的認購采用份額認購的原則。認購費用或認購傭金由認購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認購費率不超過0.80%,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認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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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
2.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結構,按照不超過0.80%的標準收取一定的傭金。
3.投資者多次提交現金認購申請的,須按每筆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十一)網上現金認購
1.認購金額的計算
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上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傭金、認購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傭金=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傭金比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傭金=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1+傭金比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認購傭金由發售代理機構向投資人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傭金。
例:某投資人通過某發售代理機構以網上現金認購方式認購1,000份本基金,假設該發售代理機構確認的傭金比率為0.80%,則投資人需支付的認購傭金和需準備的認購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傭金=1.00×1,000×0.80%=8.00元
認購金額=1.00×1,000×(1+0.80%)=1,008.00元
即假設該發售代理機構確認的傭金比率為0.80%,投資人需準備1,008.00元資金,方可認購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額。
2.認購限額
網上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單一賬戶每筆認購份額需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最高不得超過99,999,000份。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3.認購申請
投資人在認購本基金時,需按發售代理機構的規定,備足認購資金,辦理認購手續。網上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投資人可以在當日交易時間內撤銷指定的認購申請。
4.清算交收
T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提交的網上現金認購申請,由該發售代理機構凍結相應的認購資金,登記結算機構進行清算交收,并將有效認購數據發送發售協調人,發售協調人于網上現金認購結束后的4個工作日內將實際到位的認購資金劃往基金募集專戶。
5.認購確認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應通過其辦理認購的銷售網點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詢認購確認情況。
(十二)網下現金認購
1.認購金額和利息折算的份額的計算
(1)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認購費用和認購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認購價格×認購份額×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費用=固定費用)
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1+認購費率)
(或若適用固定費用的,認購金額=認購價格×認購份額+固定費用)
凈認購份額=認購份額+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認購價格
認購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向投資人收取,投資人需以現金方式交納認購費用。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具體份額以基金管理人的記錄為準。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至整數位,小數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計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以網下現金認購方式認購本基金800,000份,認購費率為0.50%,假定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為10元,則投資人需支付的認購費用和需準備的認購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1.00×800,000×0.50%=4,000元
認購金額=1.00×800,000×(1+0.50%)=804,000元
該投資人所得認購份額為:凈認購份額=800,000+10/1.00=800,010份
即,若該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下現金認購本基金800,000份,則該投資人的認購金額為804,000元,假定該筆認購金額產生利息10元,則可得到800,010份基金份額。
(2)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下現金認購的投資人,認購傭金和認購金額的計算同通過發售代理機構進行網上現金認購的計算。
2.認購限額
網下現金認購以基金份額申請。投資人通過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認購份額須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投資人通過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的,每筆認購份額須在10萬份以上(含10萬份)。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份額不設上限,但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以及本基金發售規模控制方案的規定。
3.認購手續
投資人在認購本基金時,需按銷售機構的規定,到銷售網點辦理相關認購手續,并備足認購資金。網下現金認購申請提交后如需撤銷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4.清算交收
T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認購款項的清算交收,及時將認購款項劃往基金募集專戶。其中,現金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
T日通過發售代理機構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由該發售代理機構凍結相應的認購資金。在網下現金認購期內,各發售代理機構將每一個投資人賬戶提交的網下現金認購申請匯總后,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系統代該投資人提交網上現金認購申請。之后,登記結算機構進行清算交收,并將有效認購數據發送發售協調人,發售協調人將實際到位的認購資金劃往基金募集專戶。
5.認購確認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應通過其辦理認購的銷售網點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詢認購確認情況。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一)本基金在發售期內面向個人和機構投資人同時發售。
(二)本公司直銷網點接受單筆認購份額在10萬份以上(含10萬份)的投資人的網下現金認購本基金的申請。
(三)發售代理機構的代銷網點接受投資人(不分機構和個人)單筆認購份額為1,000份或其整數倍的網上現金認購(最高不得超過99,999,000份)、網下現金認購本基金的申請。
(四)發售期內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
三、投資者開戶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時需具有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
已有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
尚無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需在認購前持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辦理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開戶手續。有關開設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具體程序和辦法,請到各開戶網點詳細咨詢有關規定。
賬戶使用注意事項:
1.如投資者需要參與網下現金或網上現金認購,應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只能進行本基金的現金認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如投資者需要參與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則應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
2.已購買過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注冊登記機構的基金的投資者,其擁有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不能用于認購本基金。
3.如投資者需新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應注意開戶當日無法辦理指定交易,建議投資者在進行認購前至少2個工作日辦理開戶手續。
4.如投資者已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則應注意:
(1)如投資者未辦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辦理本基金發售業務的證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在可辦理本基金發售業務的證券公司。
(2)當日辦理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當日無法進行認購,建議投資者在進行認購前至少1個工作日辦理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手續。
四、本基金的認購程序
(一)網上現金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網上現金認購時間作出調整,本公司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
2.認購手續:
(1)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辦理指定交易在發售代理機構。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系統以現金進行認購。
(2)在認購前向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人可通過填寫認購委托單、電話委托、磁卡委托、網上委托等方式申報認購委托,可多次申報,申報一經確認,認購資金即被凍結。
具體時間和認購手續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發售代理機構的相關規則為準。
(二)網下現金認購的程序
1.直銷中心
(1)本公司直銷中心接受認購份額在10萬份(含10萬份)以上的個人、機構投資人的認購。
(2)業務辦理時間:基金發售日的9:00一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3)投資者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基金認購手續時需提供的資料,參見本公司網站上公布的相關業務辦理指南。
(4)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含認購費用)匯入本公司在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開立的直銷專戶:
a.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市東城支行
賬號:3602031419200088891
b.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
賬號:665257735480
c.其他直銷專戶信息,請見本公司網站。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資金,造成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注意事項:
1)若投資人的認購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資金專戶,則當日提交的申請順延受理。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以資金到賬日為準。在本基金發行截止日的 17:00 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到達本公司指定賬戶,則投資者提交的認購申請將可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2)投資人匯款時,應提示銀行柜臺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地傳遞匯款信息,包括匯款人和用途欄內容。
2.發售代理機構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認購手續:
1)開立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賬戶,辦理指定交易或轉指定交易。
2)在認購前向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人填寫認購委托單,同時填寫委托該發售代理機構代為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的委托申請書。申報一經確認,認購資金即被凍結。
具體時間和認購手續以基金管理人或各發售代理機構的規定為準。
五、過戶登記與退款
本基金權益由登記結算機構在發售結束后完成過戶登記。
通過基金管理人進行的網下現金認購,在發售期內被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或認購費用,將于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劃出,在發售結束后被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或認購費用,將于驗資完成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劃出。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本基金具備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敗時,基金管理人應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給認購人。
七、本次發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法定代表人:劉曉艷
設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4008818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法定代表人:張為忠
成立時間:1992年10月19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三)銷售機構
1.網下現金發售直銷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30號廣州銀行大廈40-43樓;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法定代表人:劉曉艷
電話:020-85102506
傳真:4008818099
聯系人:梁美
網址:www.efund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
本公司直銷中心銷售本基金,網點具體信息詳見本公司網站。
2.網下現金發售代理機構
暫無。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或增減網下現金發售代理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3.網上現金發售代理機構
網上現金發售通過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具體名單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查詢。
(四)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于文強
聯系人:鄭奕莉
電話:(021)58872935
傳真:(021)68870311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16號24-26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珠江東路16號高德置地冬廣場G座26樓
負責人:祝志群
電話:020-83338668
傳真:020-83338088
經辦律師:郭東雪、譚俊輝
聯系人:譚俊輝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本基金的法定驗資機構為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主要經營場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執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經辦注冊會計師:趙雅、林亞小
聯系人:趙雅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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