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強化對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全過程監管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證監會1月17日發布《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規定》),強化對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的全過程監管。《管理規定》共七章37條,明確期貨公司的客戶向期貨公司報告,期貨公司核查無誤的,應當向相關期貨交易所報告,并在收到期貨交易所反饋后向客戶確認;客戶收到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證監會1月17日發布《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規定》),強化對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的全過程監管。《管理規定》共七章37條,明確期貨公司的客戶向期貨公司報告,期貨公司核查無誤的,應當向相關期貨交易所報告,并在收到期貨交易所反饋后向客戶確認;客戶收到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17日發布消息稱,證監會起草了《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高度重視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監管,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程序化交易報備制度、實施申報收費制度
證監會1月17日發布《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管理規定強化了對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的全過程監管。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七個方面:一是明確程序化交易的定義和總體要求;二是明確程序化交易報告要求;三是加強系統接入管理;四是加強主機托管與席位管理;五是明確交易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