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171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以通訊及電子郵件方式向公司全體董事發出了《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通知》。經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臨時董事會的通知期限。本次會議以現場加結合通訊會議方式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30在北京西城區瑞得大廈12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會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喬徽先生主持,公司全體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請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公司董事會各項工作的依法正常開展,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審查資格,同意聘任陳健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72)。
2、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最新的《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對《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73)。
3、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聘期為一年,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和市場行情確定其工作報酬,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74)。
4、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基于公司的經營需要,公司擬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2點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提請召開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75)。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1月26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177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股東所持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1、本次擬司法拍賣標的物為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哈工智能”)股東哈爾濱海特機器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特機器人”)持有的公司7,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100%,占公司總股本的0.92%。
2、如本次司法拍賣最終成交,海特機器人將被動減持本公司股份,將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的控股股東不會發生變更,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更,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3、本次司法拍賣事項尚處于拍賣公示階段,根據相關規定,法院有權在拍賣開始前、拍賣過程中中止拍賣或撤回拍賣,后續可能還涉及競拍(或流拍)、繳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權變更過戶等環節,拍賣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近日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寄來的《拍賣公告》等法律文書,獲悉公司股東海特機器人持有的公司7,000,000股股份將被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14時至2024年12月26日14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網址:http://sf.taobao.com/;戶名: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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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股份累計被司法拍賣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東除本次所持的7,000,000股股份將被司法拍賣外,其他股東股份被拍賣的情況為公司控股股東無錫哲方人工智能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無錫哲方”)持有的公司79,239,990股股份于2024年9月24日14時至2024年9月25日14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絡司法拍賣平臺”進行第一次拍賣,根據拍賣平臺公示的《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用戶“錢林潔”競得公司股票20,000,000股且完成過戶,剩余59,239,990股流拍。上述流拍股票于2024年11月13日14時至2024年11月14日14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進行第二次拍賣。根據拍賣平臺公示的《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用戶“王燈城”、“深圳市長旭佳澤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競得公司股票,其中深圳市長旭佳澤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為公司現任董事、總經理沈進長先生控制的企業。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4-120)、《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被司法拍賣的部分股份完成過戶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4-150)、《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賣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168)。
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無錫聯創人工智能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無錫聯創”)持有的9,621,999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時至2024年10月31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進行第一次拍賣。根據拍賣平臺公示的《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用戶“劉哲峰”等人競得公司股股票且完成過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的進展公告》(2024-159)、《關于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被司法拍賣的股份完成過戶暨權益變動超過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4-170)。
三、其他情況說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東海特機器人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9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計被司法凍結數量為7,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10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的數量為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0%。
2、如本次司法拍賣最終成交,海特機器人將被動減持本公司股份,將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因為此次司法拍賣發生變更,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3、該事項對本公司生產經營和公司治理的最終影響程度有待評估,對公司現有的日常運營暫無較大影響。公司經營層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演變過程,積極與公司股東聯系,力求全面、準確地了解相關情況,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4、本次司法拍賣事項尚處于拍賣公示階段,根據相關規定,法院有權在拍賣開始前、拍賣過程中中止拍賣或撤回拍賣,后續可能還涉及競拍(或流拍)、繳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權變更過戶等環節,拍賣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5、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股東股份將被公開拍賣的進展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1月26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176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以通訊及電子郵件方式向公司全體監事發出了《第十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通知》。經各位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臨時監事會的通知期限。本次監事會會議以通訊會議方式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1:30在北京召開。本次會議應到會監事3名,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3名。本次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嚴新濤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經核查,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能夠遵循獨立、專業、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相關審計工作的要求。綜合考慮該所的審計質量與服務水平及收費情況,監事會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公司2024年度報告的審計工作。
三、備查文件
1、第十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4年11月26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175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公司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
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召開公司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4、股東大會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開始;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2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同一表決權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或其他表決方式的一種。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6、股權登記日: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
7、會議出席對象
(1)截止2024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其他相關人員。
8、現場召開地點:北京市西城區裕民路2號北京圓山大酒店
二、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
1、會議提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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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況:
上述提案已經2024年11月22日召開的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上述提案的相關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3、特別強調事項:
上述議案1為特別決議事項,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上述議案2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并將表決結果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單獨列示,中小投資者是指以下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b)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現場登記、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1)法人股東登記: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須持有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本人身份證、有效持股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還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出席人身份證;
(2)個人股東登記:個人股東須持有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及有效持股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受委托出席的股東代理人還須持有出席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
(3)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形式登記(須提供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并請進行電話確認,登記時間以收到傳真或信函當地郵戳為準。
2、登記時間: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記地點:北京市西城區瑞德大廈12樓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4、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0181838
聯系人:王妍
聯系郵箱:000584@hgzn.com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瑞德大廈12樓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會議費用:本次會議會期半天,出席會議者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公司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網絡投票。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流程見“附件一”。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網絡投票程序
1、投票代碼:360584,投票簡稱:哈工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
對于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對于累積投票提案,填報投給某候選人的選舉票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0票。
累積投票制下投給候選人的選舉票數填報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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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組下股東擁有的選舉票數舉例如下:
選舉獨立董事時(如提案名稱表,采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為3位)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3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3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選舉非獨立董事時(如提案名稱表,采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為2位)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2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2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3、在股東對同一議案出現總議案與分議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分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4、對同一議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4年12月11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4年12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陸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陸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個人)出席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對會議審議的議案按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行使投票權,并代為簽署本次會議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本公司(本人)對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意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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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未對上述議案投票意見進行明確指示,受委托人
□ 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 無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特別說明事項:
1、如委托人未對上述議案投票意見進行明確指示,也未明確受委托人是否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則本公司認同該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2、如欲投票表決同意該議案,請在“同意”欄內填上“√”;如欲投票反對該議案,請在“反對”欄內填上“√”;如欲投票棄權該議案,請在“棄權”欄內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稱(簽章)(法人股東應加蓋單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人股東賬戶:
受委托人簽名:
受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書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174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為無法表示意見,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
2、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尤尼泰振青”);
3、前任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亞太所”);
4、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2024年8月8日,財政部公布了對公司 2023 年度年審會計師亞太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財政部決定對亞太所給予警告,亞太所因在多家城投公司的審計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被財政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暫停經營業務 12個月。因亞太所暫停營業,公司需要重新聘請2024年度的年審會計師。經綜合評估及審慎研究,公司擬聘請尤尼泰振青,期限為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項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充分溝通,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均已明確知悉本次變更事項并表示無異議。
5、公司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對本次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均無異議。本次聘任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開了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擬聘任尤尼泰振青所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聘期為一年,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和市場行情決定其工作報酬,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介紹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擬聘事務所名稱: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組織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059號前海鴻榮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顧旭芬
尤尼泰振青IAPA執業會計師國際聯盟成員所,前身為青島市稅務局于1994年組建的振青會計師事務所,1999年底脫鉤改制為振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稅務集團會計資源,更名為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20年經財政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審核批準,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2004年以來進入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的全國百強事務所之列,多次榮獲“先進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行業先進黨組織”等榮譽稱號,2020年進入證監會首批46家從事證券服務業會計師事務所備案名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數量:40人,注冊會計師人數:193人,其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37人。
2023年度經審計的收入總額11,551.50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6,779.14萬元,證券業務收入923.10萬元。
2023年度審計上市公司客戶5家,主要行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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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收費總額674萬元,同行業上市公司審計客戶0家。
2、投資者保護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計提職業風險基金余額2,967.50萬元,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6,000萬元,職業風險基金計提或職業保險購買符合相關規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最近三個完整自然年度及當年,下同)沒有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1次、監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監管措施1次和紀律處分1次。11名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5次、監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監管措施2次及紀律處分4次。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項目合伙人:李力,1997年成為注冊會計師,1999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1年開始在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近三年已簽署3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2024年擬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2)簽字注冊會計師:馬燕,2003年成為注冊會計師,2003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1年開始在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近三年已簽署3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2024年擬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3)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陳聲宇,1995年成為注冊會計師,2008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0年開始在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近三年已簽署或復核4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2024年擬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2、項目組成員獨立性和誠信記錄情況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因執業行為未受到刑事處罰,除下表所列處罰外,未受到其他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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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響《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關于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3、審計收費
本期審計費用為人民幣108萬元,其中年報審計費用72萬元,內控審計費用36萬元。本期審計費用綜合考慮公司業務規模、所處行業、審計工作量綜合確定,如公司審計范圍、內容發生變更,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實際審計范圍和 內容確定最終審計費用。
二、擬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上年度審計意見
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9月2日,注冊地為北京市豐臺區麗澤路16號院3號樓20層2001,執行事務合伙人趙青。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為公司提供了審計服務。2023年度,公司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為無法表示意見,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二)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原因
2024年8月8日,財政部公布了對公司 2023 年度年審會計師亞太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財政部決定對亞太所給予警告,亞太所因在多家城投公司的審計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被財政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暫停經營業務 12個月。因亞太所暫停營業,公司需要重新聘請2024年度的年審會計師。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按照財政部、國資委及證監會2023年5月聯合印發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公司本次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為了更好地保證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及客觀性,經綜合評估及審慎研究,公司擬聘任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
(三)公司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與亞太所、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進行充分溝通,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均已知悉本事項且對本次更換無異議。
三、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會議于2024年11月22日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經審核,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為:尤尼泰振青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能夠遵循獨立、專業、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相關審計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同意將本事項提交至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24年11月22日召開,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聘期為一年。
(三)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十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4年11月22日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聘請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經核查,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能夠遵循獨立、專業、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相關審計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公司2024年度報告的審計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十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4、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會議決議;
5、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其基本情況的說明。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1月26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173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24年11月22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
具體修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內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保持不變。
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方式審議,最終變更內容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內容為準。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授權董事會指定專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相關手續。
備查文件
1、《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1月26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172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聘請公司財務總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24年11月22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請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為完善公司治理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資格審查并審議通過,董事會同意聘任陳健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簡歷詳見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十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一、備查文件
1、《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1月26日
財務總監陳健先生簡歷:
陳健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高級職業經理(財務總監)、ICPA、AIA 資格。1991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四川峨眉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總裝分廠成本核算員;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四川峨眉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部長;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四川峨眉柴油機集團公司內江汽車配件廠財務總監;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四川峨眉柴油機有限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2003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四川方向汽車零配件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2012 年 1 月至2016年7月任格爾木藏格鉀肥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兼任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任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兼任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任成都川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8年7月至今任成都智越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深圳天柱新能源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陳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未被中國證監會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陳健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其他相關規定要求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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