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科沃轉債”2024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4年11月29日
● 可轉債除息日:2024年12月2日
● 可轉債兌息日:2024年12月2日(因2024年11月30日為非交易日,故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科沃轉債”)將于2024年12月2日(因2024年11月30日為非交易日,故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支付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間的利息。根據《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科沃轉債
3、債券代碼:113633
4、發行人: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5、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
6、發行規模:人民幣104,000萬元
7、發行數量:10,400,000張
8、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本次可轉債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按面值發行
9、債券期限:本次可轉債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9日。
10、債券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11、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計息年度的利息計算
計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簡稱“年利息”)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自本次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本次可轉債發行首日(2021年11月30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自本次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③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A股股票的本次可轉債,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后計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債持有人承擔。
12、轉股期限:本次可轉債轉股期自本次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2021年12月6日)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2022年6月6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2027年11月29日)止(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13、轉股價格:初始轉股價格為178.44元/股,最新轉股價格為175.17元/股。
14、信用評級: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對本次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本次可轉債主體信用評級為AA級,債券信用評級為AA級,評級展望為“穩定”。
15、上市日期: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記、托管、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本次付息為公司可轉債第三年付息,計息期間為: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本期債券票面利率1.0%(含稅),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兌息金額1.00元人民幣(含稅)。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兌息日
1、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4年11月29日
2、可轉債除息日:2024年12月2日
3、可轉債兌息日:2024年12月2日(因2024年11月30日為非交易日,故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24年11月2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科沃轉債”持有人。
五、付息辦法
1、本公司已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期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于投資者繳納可轉債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公司可轉債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兌息金額為1.00元人民幣(稅前),實際派發利息為0.80元人民幣(稅后)。可轉債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于持有可轉債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實際派發金額為1.00元人民幣(含稅)。
3、根據《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34號)規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因此,對于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實際派發金額為1.00元人民幣(含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七、相關機構及聯系方式
1、發行人: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友翔路18號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 0512-65875866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寫字樓2座27層及28層
聯系電話:010-65051166
3、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188號
聯系電話:4008-058-058
特此公告。
科沃斯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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