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代寫?多所高校明確:禁止
11月28日,復旦大學教務處發布《復旦大學關于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使用AI工具的規定(試行)》,規范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撰寫過程中使用AI工具的行為,明確多項禁止使用范圍。
上海證券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多所高校、科研機構接連出臺規范使用人工智能管理的通知,規范使用AI已成業內共識。
明確AI禁止使用范圍
根據《規定》,在征得指導教師同意的前提下,且當AI工具生成的內容不影響對學生在畢業論文(設計)中的創新等能力的考察時,作者可在特定范圍使用AI工具。包括文獻檢索與整理、二次創作圖表類型推薦與輔助制圖、非創新性方法的AI工具輔助、參考文獻格式整理。
同時,《規定》明確了多個禁止使用AI工具的范圍。
——禁止使用AI工具進行研究方案設計、創新性方法設計、算法(模型)框架搭建、畢業論文(設計)結構設計、研究(設計)選題、研究(設計)意義及創新性總結、研究假設提出、數據分析、結果分析與討論和結論總結等。
——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動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的原始數據、原創性或實驗性的結果圖片、圖像和插圖。
——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正文文本、致謝或其他組成部分。
——禁止使用AI工具進行語言潤色和翻譯;禁止答辯委員、評審專家使用任何AI工具對學生的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進行評審。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涉及保密內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傳任何數據和圖片到AI平臺。
根據《規定》,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使用AI工具的作者需在承諾書中披露使用AI工具的名稱和版本號,使用的時間和具體用途,AI工具生成的內容或提供的建議;AI工具在論文中的具體使用部分等。同時,作者須保留AI工具處理之前的相關重要材料,以備指導老師或評審專家對學生使用AI工具的檢查和質詢。此外,作者須對使用AI工具生成的內容負最終責任,AI工具不得作為作者或合作者。
《規定》明確,學生如果在使用AI工具時違反規定,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構成學術不端(不當)的,按照相關校紀校規給予紀律處分、取消學位申請資格、撤銷學位等。
規范使用AI工具成為共識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多所高校、科研院所接連出臺規范使用人工智能管理的通知。
11月起,《山東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辦法》由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等13部門聯合出臺,細化制定了82種失信行為。其中明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監督檢查等材料的行為,列入科研人員科研失信行為。
今年,中國傳媒大學本科生院發布《關于加強2024年畢業論文(設計)中規范使用人工智能管理的通知》。隨后,該校繼續教育學院出臺細則,明確學生不得用人工智能技術替代個人寫作,禁止完全依賴人工智能技術進行論文(設計)寫作或研究,禁止直接復制粘貼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作為論文(設計)成果。
該學院還明確,學生須明確披露是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并填寫相關表格,詳述使用AI工具的方式、細節,包括模型/軟件/工具名稱、版本及使用時間等。
天津科技大學、湖北大學、福州大學等高校紛紛在今年發布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相關檢測通知,識別論文是否出現“AI代寫”情況。
其中,天津科技大學明確,所有2024年大四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均需檢測,AIGC檢測結果顯示的智能生成內容比例原則上不超過40%,學院將向超出AIGC檢測標準的學生發出警示。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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