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發布《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三年建成與數字經濟發展高度適應的金融體系
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系統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運用數字技術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夯實數字金融發展基礎、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等方面的重點工作任務。目標是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與數字經濟發展高度適應的金融體系。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與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在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下召開專題會議,加強政策協同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動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組織開展常態化融資對接,支持數實融合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同時密切監測和防范相關金融風險。
具體來看,《方案》對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進行了系統安排,要求金融機構加強戰略規劃和組織管理,強化數字技術支撐能力,夯實數據治理與融合應用能力基礎,建設數字金融服務生態,提升數字化經營管理能力。其中,在組織管理方面,要建立數字化轉型“一把手”負責制和統籌協調機制,指定牽頭工作部門,加強經費保障,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步伐。在數字經營方面,《方案》要求金融機構運用數字技術優化風險管理系統,實現風險智能預警和動態捕捉,推動風控從“人防”向“技防”“智控”轉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定位探索數字化轉型特色模式,優先選取影響程度深、范圍廣、價值高的業務領域或環節加快轉型,實現成本可承擔、業務可持續。
《方案》明確,要推動數字技術在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實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務領域的應用,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例如,針對科技金融,《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充分運用內外部數據和大數據技術對科技型企業全景畫像,提升客戶篩選和營銷對接效率,促進金融服務觸達更多初創期、成長期企業。要求金融機構建立科技金融風險監測模型,動態掌握科技行業趨勢和企業市場變化,開展智能化風控和監測。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依托智能算法模型更好支持制造業發展。
《方案》還強調,要強化數字金融風險防范,加強數據和網絡安全防護,加強數字金融業務監管,提升金融監管數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方案》要求,搭建證券業數據和網絡安全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基礎、共性安全支撐。
對于數字金融業務,《方案》明確,監管部門要密切跟蹤數字金融新產品、新業務、新模式,按照功能監管和穿透式監管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部納入監管。持續完善數字金融相關業務規則和監管制度,及時補齊監管制度短板。落實“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責任,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數字金融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充分運用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和監管工具,強化金融科技創新行為全生命周期管理,為數字金融創新提供包容審慎、富有彈性的真實市場環境。
此外,《方案》要求金融監管部門自身提升數字化水平,推動監管流程數字化再造,增強關鍵監管活動的規范性和透明度。加強智能分析工具研發,提升風險監測預警和識別研判能力。推進監管大數據建設,加強工商、司法、輿情等外部數據引入,完善監管數據和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決策功能的數字化監管平臺。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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