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裁定:人工智能不能成為專利申請的「發明人」
站長之家 12 月 21 日消息:英國最高法院于周三裁定,人工智能(AI)不能被列為專利申請的發明者,這一決定隨著 AI 工具的廣泛使用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
這起案件起源于 Stephen Thaler 在 2018 年提交的兩項專利申請,一項涉及食品包裝形狀,另一項涉及一種閃光燈類型。
Thaler 沒有將自己列為發明者,而是命名了他的 AI 機器「DABUS」。他隨后聲明,他對專利的個人權利來自于「擁有創造性機器『DABUS』」。
英國知識產權局最初回應稱,他未能遵守專利規定,該規定要求列出一個人作為發明者,并描述其所有權如何從該人(在本案中為 AI)那里獲得。
Thaler 對此決定提出上訴,并堅稱他符合 1977 年專利法規的所有要求,但被駁回。
他在英國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提出了進一步的上訴,但都因否認 AI 可以被列為發明者而被駁回。
英國最高法院在周三的判決中表示,它沒有對 AI 驅動的工具和機器創造的技術進步是否應該可申請專利,或者「發明者」一詞的含義是否應該擴大進行裁決。
然而,它發現根據現行專利法,指定的「發明者」必須是「自然人」。
法院還駁回了 Thaler 的主張,即「他仍然有權提交專利申請并獲得基于其對 DABUS 的所有權而描述和披露的發明的專利授予」。這又是基于專利申請必須列出發明人,并且該發明人必須是一個人。
最高法院指出,「Thaler 博士明確表示他不是發明者;他的立場是,申請中描述的發明是由 DABUS 制作的;他對這些發明的專利授予權源于他對 DABUS 的所有權?!?/p>
在提供給路透社的聲明中,Thaler 的律師表示,這一判決「表明英國專利法目前完全不適合保護由 AI 機器自主生成的發明?!?/p>
Thaler 還在美國法院就同一產品提出了類似的上訴,這些法院也裁定專利必須有人類發明者。
「雖然越來越容易將 AI 及其成就擬人化,但英國最高法院重申,專利法要求發明者是自然人才能獲得專利,」Osborne Clarke 律師事務所的專利訴訟律師 Tim Harris 在電子郵件評論中說。
「如果 Thaler 博士的案子是他是發明者,并使用 DABUS 作為高度復雜的工具,案件的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最高法院沒有被要求決定這個問題。它也沒有被要求確定更廣泛的問題,如由 AI 自主執行的技術進步是否應該可申請專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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