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時代可能比我們想象中來得更快
就在人們還在為不久前發生在加州,第一起無人駕駛汽車撞傷行人的事故而激烈爭吵時,竟然傳來了一個新消息,加州政府開始討論修改當地法律,以應對未來無人駕駛可能造成的社會問題。
原來在加州的當地法律中,有這樣一條規定:警察只能向車內駕駛員出具罰單。于是問題來了,如果無人駕駛汽車違章,則警察會因為沒有駕駛員而無法開罰單。
這事情看上去有點荒誕,但確實已經普遍發生。根據加州政府的統計,自從加州的無人駕駛出租車上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加州警方觀察到的無人駕駛車輛的違章行為百余次,包括違章停車、超速、進入專用車道等。
甚至互聯網上有警察發文稱,我很懷疑無人駕駛出租車是一種人類操控的遙控車,因為它的違章行為非常人性化,這不應該是車載電腦依據地圖數據和傳感器信息做出的反應,而且我相信,一旦加州通過了駕駛者罰單的法律變更,馬上這些無人駕駛出租車的違章行為就會消失。
不過,加州并不是第一個著手解決無人駕駛違章問題的州,德克薩斯州早在一年多以前就修改了相關法規,確保警察可以針對無人駕駛違章對車輛所有者開出罰單。
而當時德克薩斯州急著忙著修改相關規定,據說是為了把特斯拉總部忽悠到得州,而無人駕駛技術則是特斯拉重要的賣點。
表面看上去,給無人駕駛車輛開罰單這事,似乎對特斯拉的用戶并不友好,但這恰恰是得州政府的聰明之處:完善有關無人駕駛的法律法規,才是大規模應用技術的前提。
不過筆者曾咨詢過一個業內朋友,為什么美國如此急迫地應用無人駕駛技術?這不是會造成大量司機失業?
朋友的看法很獨特,他認為其實無人駕駛技術的優勢很多,比如避免人為操作的交通事故、通過優化駕駛減少燃料消耗和排放、大量增加相關產業的就業機會等。
但可能美國政府最看重的是交通效率問題,一方面無人駕駛汽車不但遵守交通規則、減少事故率;另一方面,便于交通部門協同車輛運行,減少擁堵。核心就是增加道路的通過性,提高道路容量。
畢竟美國人自己都明白,把解決大城市擁堵問題寄托于修新路、擴老路是不現實的,無論從征地拆遷還是建設施工上,都不現實,不如從提高已有道路的通行效率上做文章,政府還能花小錢辦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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