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5-001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訊及電子郵件方式向公司全體董事發出了《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知》。本次會議以現場結合通訊會議方式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11:10在北京西城區瑞得大廈12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8名,實際出席董事8名。本次董事會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沈進長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終止的議案》
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終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02)。
2、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延期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3)。
3、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總經理工作細則的議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修訂后制度文件《總經理工作細則》。
4、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擬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2點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4-004)。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2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5-002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
終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哈工智能”)于 2024年12月30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及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終止的議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及使用情況概述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1177〕號)核準,公司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發行價格為4.6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90,829,953.84元,扣除承銷費和保薦費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稅金額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資金為人民幣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銷商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投證券”、“保薦人”或“保薦機構”, 曾用名“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另扣減審計費、律師費等其他發行費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稅金額為 2,915,094.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稅發行費用募集資金凈額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天衡驗字(2020)00080號 驗資報告予以驗證。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披露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由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小于原計劃募集資金總額,故公司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情況對募投項目投資計劃進行了調整。
(2)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變更結余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全資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機器人有限公司目前實施的“工業機器人智能裝備制造及人工智能技術研發與產業化項目”以及哈工智能實施的“償還銀行借款”,并將結余募集資金488,589,690.43元(最終剩余募集資金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余額以及募集資金本金利息之和為準)變更使用用途,同意公司將結余募集資金用于由哈工智能實施“現金收購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70%股權項目”以及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寧哈工我耀機器人有限公司實施“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變更結余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2)。
(3)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1:除上述項目支出外,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計507.12萬元;手續費需要扣除0.78萬元;
注2:調整后的募集資金擬投入金額與募集資金凈額的差異為公司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本次終止募投項目基本情況
(一)江機民科實際投資及進展情況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開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現金收購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70%股權的議案》,2021年5月27日,哈工智能與劉延中、吳宇英、李博、丁海英、杜研共同簽署了《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與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收購股權協議書》《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與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機民科”)全體股東支付現金購買股權的利潤補償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現金收購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70%股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4)。
2021年6月9日,公司向江機民科原股東支付了收購意向金2,000萬元(后轉為首期收購款),并在交易通過國防科工部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審查后,與江機民科原股東啟動了股權變更工商登記事宜。
2021年末,公司已向江機民科股東劉延中、吳宇英、李博、丁海英、杜研合計支付股權轉讓款28,999.99萬元,此時江機民科工商變更工作尚未完成。這導致在辦理工商變更前,公司支付的28,999.99萬元股權轉讓款項因缺少已過戶股權的覆蓋而出現風險敞口。基于合同的公平性原則,交易雙方同意由江機民科向哈工智能調撥28,999.99萬元資金作為履約保證。根據《收購股權協議》的約定,公司應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寬限至2022年1月31日)向江機民科股東累計支付股權轉讓款總額(8.4億元)的70%,但公司在2021年末之前僅累計支付了28,999.99萬元,后續沒有進一步付款,導致出現違約的情形。
2022年7月21日、2022年8月8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簽署現金收購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70%股權協議之補充協議的議案》。根據補充協議的約定,若在2022年8月31日前,公司未能按照本協議支付交易對價(即交易總對價的70%),則江機民科股東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公司愿意支付人民幣3,000萬元違約金給江機民科原股東;若在2022年8月31日之后,公司未能支付第四期交易款,江機民科股東有權終止交易,公司仍需向其支付人民幣3,000萬元作為補償金,公司無條件配合江機民科股東完成未能支付價款對應江機民科股權零對價過戶至原股東名下(涉及分紅需同步將分紅退回給江機民科股東)。若本次交易終止的,則公司應承諾于2022年9月5日通過現金或者債權抵銷方式解決完畢與江機民科之間的往來款,否則甲方需承擔債權金額28,999.99萬元的20%作為違約金。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簽署現金收購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70%股權協議之補充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60)。
2022年8月31日公司未能按照補充協議的約定支付至交易對價的70%,截至2022年9月5日,因交易未終止,公司未通過現金或者債權抵銷方式解決完畢與江機民科之間的往來款,構成了違約。
2023年11月1日,劉延中與公司及第三人江機民科、吳宇英、李博、杜妍、丁海英股權轉讓糾紛一案進行立案后,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在2024年3月7日法院一審判決終止該股權交易,并由公司支付3,000萬元違約金給劉延中等5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4年3月13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133)、《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028)。
2024年7月22日,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公司訴求,維持原判,此次收購交易事項終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105)。
(二)終止募投項目的原因和募集資金安排
針對與劉延中的訴訟二審判決、國防科工局批復失效一事,公司認為江機民科收購交易已無法推進,因此公司決定終止該募投項目。該項目的募集資金專戶目前處于凍結狀態。公司已經向江機民科股東支付28,999.99萬元,公司正在與劉延中、江機民科就募集資金退回方式和回款時間進行協商中,公司將在募集資金回到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終止募投項目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終止“現金收購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70%股權項目”是根據實際情況審慎作出的合理決策。上述決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資金投資風險,促進公司業務持續穩定發展。終止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會導致公司主營業務的變化和調整,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四)終止募投項目后剩余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公司終止收購目標公司70%股權事項后,交易價款均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公司也將積極籌劃新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審慎進行項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資風險并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待后續出現良好投資機會時,公司將在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后使用。
三、履行的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開2024年第五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終止的議案》,公司全體獨立董事認為:本次終止收購江機民科的募投項目是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合理決策,不會導致主營業務的變化和調整,不會對公司當前和未來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符合公司長遠發展的要求。該事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終止收購江機民科的募投項目。
2、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終止的議案》。董事會認為:關于終止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有利于保護募集資金的使用安全,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同意公司終止該募投項目的實施,并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開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終止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終止收購江機民科70%股權募投項目有利于保護募集資金的使用安全,且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相關審批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終止該募投項目的實施。
4、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1、公司與劉延中的二審訴訟判決、國防科工局批復失效等事項導致江機民科項目無法繼續實施。本保薦機構已多次對江機民科項目的實施風險進行提示,促請公司審慎論證項目的可行性并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江機民科項目的終止事項現已經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同意意見,并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關于江機民科項目終止事項,公司本次所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的有關規定。
2、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公司關于江機民科項目已支付的募集資金尚未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該項目的募集資金專戶仍處于凍結狀態。本次公司本次僅就江機民科收購項目的終止事項作出決議,而未對節余募集資金的用途做出決議。因此,本保薦機構提示公司:
(1)在公司履行完畢終止江機民科項目的必要審議程序后,應當及時足額將已支付的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2)公司應妥善做好資金規劃,盡快解決訴訟糾紛以解除募集資金專戶的凍結狀態。在歸還募集資金時,應當充分關注募集資金專戶的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所歸還的募集資金被凍結或劃扣的風險;
(3)如果因募集資金用途之外的其他原因導致募集資金使用受限或者被劃扣,公司應當及時采取充分必要的措施,確保募集資金的安全,并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不受上述因素的不利影響;
(4)公司應當及時披露歸還募集資金至募集資金專戶的進展情況,如果出現異常情形的,公司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江機民科項目終止后,節余募集資金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并經本保薦機構核查并出具專項意見后方可使用。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
2、公司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3、《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項目終止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2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5-003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哈工智能”)于 2024年12月30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及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延期的議案》。公司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方式、投資總額和項目用途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將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結項時間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該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募集資金項目的概述
1、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1177〕號)核準,公司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發行價格為4.6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90,829,953.84元,扣除承銷費和保薦費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稅金額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資金為人民幣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銷商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投證券”、“保薦人”或“保薦機構”,曾用名“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另扣減審計費、律師費等其他發行費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稅金額為2,915,094.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稅發行費用募集資金凈額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天衡驗字(2020)00080號驗資報告予以驗證。
2、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披露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由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小于原計劃募集資金總額,故公司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情況對募投項目投資計劃進行了調整。
(2)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變更結余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全資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機器人有限公司目前實施的“工業機器人智能裝備制造及人工智能技術研發與產業化項目”以及哈工智能實施的“償還銀行借款”,并將結余募集資金488,589,690.43元(最終剩余募集資金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余額以及募集資金本金利息之和為準)變更使用用途,同意公司將結余募集資金用于由哈工智能實施“現金收購吉林市江機民科實業有限公司70%股權項目”以及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寧哈工我耀機器人有限公司實施“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變更結余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2)。
(3)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1:除上述項目支出外,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計507.12萬元;手續費需要扣除0.78萬元;
注2:調整后的募集資金擬投入金額與募集資金凈額的差異為公司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
1、募投項目延期情況
公司結合自身發展戰略及經營計劃,充分考慮當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和資金安全,維護全體股東和公司利益,基于謹慎性考慮,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方式、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將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結項時間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
2、募投項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已完畢,達到合同約定標準和質量要求,并已投入使用,公司正在對募投項目的相關結項資料進行梳理。募集資金賬戶的凍結和臨時補流事項的延期歸還對項目結項有一定的影響。在此期間,公司與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工程方進行了多輪深入溝通解凍募集資金賬戶的凍結事宜。經過協商,在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之后,將逐步解凍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以便公司順利完成結項工作。
三、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募投項目延期是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長期發展規劃。項目的延期未改變項目的投資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四、履行的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開2024年第五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延期的議案》。獨立董事認為:本次“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涉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規模的變更,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其他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且該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2、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延期的議案》。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將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進行延期,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未改變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規模,項目的延期僅涉及募投項目進度的變化,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開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延期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是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而做出的審慎決定,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產生不利影響,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4、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1、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延期事項已經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已審議并發表同意意見。關于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延期事項,公司本次所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的有關規定。
2、本保薦機構提示公司充分關注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募集資金專戶凍結、公司與募投項目施工方之間關于工程款的結算尚需進一步協商、暫時補流的12,000.00萬元募集資金延期歸還等情形,采取各項必要措施應對上述風險,妥善做好募投項目的結項工作。
3、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公司用于暫時補流的12,000.00萬元募集資金事項。本保薦機構敦促公司:(1)妥善做好資金規劃,盡快妥善解決訴訟糾紛以解除募集資金專戶的凍結狀態,并及時足額的將暫時補流的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2)公司在歸還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時,應當充分關注募集資金專戶的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所歸還的募集資金被凍結或劃扣的風險;(3)如果因募集資金用途之外的其他原因導致募集資金使用受限或者被劃扣,公司應當及時采取充分必要的措施,確保募集資金的安全,并確保募投項目不受上述因素的不利影響;(4)如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相應的募集資金受到上述因素影響而出現異常的,公司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5)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結項后,節余募集資金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并經本保薦機構核查并出具專項意見后方可使用。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
2、公司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3、《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2日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5-004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
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4、股東大會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開始;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同一表決權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或其他表決方式的一種。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6、股權登記日: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
7、會議出席對象
(1)截止2025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其他相關人員。
8、現場召開地點: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圳金中環酒店公寓
二、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
1、會議提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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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況:
上述提案已經2024年12月30日召開的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和第十二屆第二十二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上述提案的相關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3、特別強調事項:
上述議案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并將表決結果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單獨列示,中小投資者是指以下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b)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現場登記、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1)法人股東登記: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須持有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本人身份證、有效持股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還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出席人身份證;
(2)個人股東登記:個人股東須持有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及有效持股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受委托出席的股東代理人還須持有出席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
(3)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形式登記(須提供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并請進行電話確認,登記時間以收到傳真或信函當地郵戳為準。
2、登記時間: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9:00-17:00
3、登記地點:北京市西城區瑞德大廈12樓哈工智能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4、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0181838
聯系人:曹東林
聯系郵箱:000584@hgzn.com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瑞德大廈12樓哈工智能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會議費用:本次會議會期半天,出席會議者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公司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網絡投票。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流程見“附件一”。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月2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網絡投票程序
1、投票代碼:360584,投票簡稱:哈工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
對于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對于累積投票提案,填報投給某候選人的選舉票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0票。
累積投票制下投給候選人的選舉票數填報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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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組下股東擁有的選舉票數舉例如下:
選舉獨立董事時(如提案名稱表,采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為3位)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3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3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選舉非獨立董事時(如提案名稱表,采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為2位)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2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2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3、在股東對同一議案出現總議案與分議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分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4、對同一議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5年1月17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陸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陸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個人)出席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會議審議的議案按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行使投票權,并代為簽署本次會議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本公司(本人)對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意見如下:
■
如委托人未對上述議案投票意見進行明確指示,受委托人
□ 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 無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特別說明事項:
1、如委托人未對上述議案投票意見進行明確指示,也未明確受委托人是否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則本公司認同該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2、如欲投票表決同意該議案,請在“同意”欄內填上“√”;如欲投票反對該議案,請在“反對”欄內填上“√”;如欲投票棄權該議案,請在“棄權”欄內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稱(簽章)(法人股東應加蓋單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人股東賬戶:
受委托人簽名:
受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書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證券代碼:000584 證券簡稱:*ST工智 公告編號:2024-005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公司全體監事發出了《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知》。會議以現場結合通訊會議方式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在北京公司辦公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到會監事3名,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3名。本次會議由監事會全體監事推選職工監事張瑋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收購江機民科)終止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終止收購江機民科70%股權募投項目有利于保護募集資金的使用安全,且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相關審批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終止該募投項目的實施。
2、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延期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是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而做出的審慎決定,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產生不利影響,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三、備查文件
1、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5年1月2日
-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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