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建平:金融必須擁抱AI技術,否則就要被淘汰
來源:睿見Economy
2024第九屆新金融論壇于2024年12月26日在北京舉行,主題為全球秩序重構與中國金融力量崛起。中國信息協會算力網專委會主任,科技部原高新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證監會第七屆重組委委員梅建平出席并演講。
梅建平在演講中表示,AI將顛覆和改寫經濟、生活、軍事等各個領域。
他指出,AI已經改變并還將繼續改變金融業的業態和模式。通過采用AI 技術,金融機構提高了識別預警和風控能力,創造了新的、個性化服務模式,改善了客戶體驗和服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也賦能了客戶的金融認知和素養,AI賦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在他看來,鑒于AI技術的滲透性和顛覆性屬性,金融必須擁抱AI技術,否則就要被淘汰。“但AI+金融的過程中本質還是金融,就要遵循金融的基本規律,AI要給金融賦予善知識、正能量,必須加強AI+金融的算法和模型的治理。建立算法模型治理框架,要研究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他說。
以下為演講實錄:
我試從三個方面談談我的觀點,最后給出“從技術中立性的視角來看AI+金融”的結論。
一、AI將顛覆和改寫經濟、生活、軍事等各個領域。近代,科學和技術已經給世界帶來了三次技術革命(產業革命),目前第四次產業革命呼之欲出,這就是以人工智能技術為代表的、以智能化為特征的技術革命(產業革命)。AI以預訓練大模型為代表的技術,開啟了通向通用人工智能的可期待之路。AI將顛覆和改寫經濟、生活、軍事等方方面面。中國錯失了前三次產業革命,不能錯失這一次,目前我們面臨巨大的機遇和挑戰。
而科技和金融是去年中央機構和功能改革的最為重視的兩個領域,足見這兩個領域對我國安全和發展的重要性。
二、AI已經改變并還將繼續改變金融業的業態和模式。通過采用AI 技術,金融機構提高了識別預警和風控能力,創造了新的、個性化服務模式,改善了客戶體驗和服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也賦能了客戶的金融認知和素養,AI賦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三、對“技術中性”的個人理解和觀點。“技術中性” (有時也譯為“技術中立”)原則主要來自美國,最早見于美國著作權法。它認為“技術在本質上是既非善的,也非惡的,而是既可用以為善,又可用以為惡……只有人才賦予技術以意義”。它實際是法律原則,簡單說就是法律約束行為而非技術。這種原則一般被認為是好的,可以使法律對即使立法者還預計不到會出現的新技術具有適應性。技術中性的法律與技術特定的法律相比,不需要頻繁修改。
但近年來,美國學術界也在對“技術中性”原則進行反思,我國也有學者指出其缺陷。指出:1、技術的產生過程和作用對象不是中立的;2.技術在人們的內心世界中很難是中立的(技術不僅會產生物理上的副作用,同樣還會產生感情和精神上的影響);3、技術作為達到目的的手段不是中立的;4、技術的文化價值一直發展和演變,并滲入各個領域的文化之中。從布魯諾提出日心說,到發現量子糾纏,每一次科學革命都會對人類常識和既定原則形成顛覆。
如果技術本身是中性的,那么基于技術的產品和服務并不一定也是中性的。近年來,科學、技術和產品發展日新月異,其代際邊界越來越模糊。AI在這方面體現得尤為明顯。因此,要用辯證和發展的視野去看“技術中性”的原則,不能刻舟求劍。
四、從“技術中性”的視角來看AI+金融。AI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因此“技術中性”原則已不完全適用或面臨巨大挑戰。AI技術的主要風險有:1、數據安全(數據泄露、濫用與安全威脅);2、倫理風險(隱私侵害與數據濫用,算法偏見與歧視、人工智能的透明性與可解釋性、自動化決策與人類控制);3、數據隱私風險(數據收集的廣泛性與隱私保護的矛盾、跨境數據流動的隱私風險、隱私增強技術的發展不足);4、法律風險(法規滯后于技術發展法律法規的靈活性不足、法律制定過程中技術理解不足),以及5、地緣政治和文化差異(國家競爭、逆全球化,全球協調性不足)等帶來的風險。
鑒于AI技術的滲透性和顛覆性屬性,金融必須擁抱AI技術,否則就要被淘汰。但AI+金融的過程中本質還是金融,就要遵循金融的基本規律,AI要給金融賦予善知識、正能量,必須加強AI+金融的算法和模型的治理。建立算法模型治理框架,要研究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當然,治理的原則,要兼顧防風險和求發展的平衡,因為不發展或慢發展都是最大的風險。在AI+的發展和治理過程中,技術研發機構、服務提供者、用戶、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甚至是國際組織都應該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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